【黎智英案】李宇軒稱重光團隊組織鬆散 部分成員或活動與制裁有關
發布時間: 2024/03/20 13:49
最後更新: 2024/03/20 17:53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20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供稱,重光團隊(SWHK)為鬆散組織,共識則是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,李同意一部分成員或活動與制裁有關,但不同意全部活動都支持制裁,以及重光團隊是為制裁而成立的團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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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49天審訊,第4位從犯證人、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第6天出庭作供,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作主問。
李今於庭上形容重光團隊(SWHK)為鬆散組織,當中不存在會章,亦沒有會員制度,組織共識則是為香港爭取民主自由,「而制裁係其中一個means(方法)」。李同意一部分成員或活動與制裁有關,但不同意全部活動都支持制裁,以及重光團隊是為制裁而成立的團隊。
李續指,為了鼓勵眾籌捐款,重光團隊網頁上的中英文版本均使用不同用字,如中文版會使用「制裁港共」等較花俏的字詞,英文版的用字均較中性。
法官李運騰問及為何用「港共」一詞,李指「港共」一詞較具指控性,當時亦希望表達香港政權與共產黨相關。李亦同意「G攬」登報活動的廣告有提及制裁,李指「G攬」登報活動由黎的助手Mark Simon 收取眾籌款項,再轉帳至「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銀行戶口。控方則指出,Mark Simon 共轉帳約120萬美金(折約938萬元),與早前文件顯示,Mark Simon所收取的約177萬美元(折約1,330萬元)籌款不同。
李供稱,當中已扣減同案被告陳梓華一方早前墊支的費用,惟即使扣除墊支,「啲數都係唔夾」。李曾就此聯絡陳,要求陳安排歸還剩餘款項予「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」。惟以李所知,這筆少於10萬美元(折約78萬港元)餘款最終亦未有歸還。李補充,由於他並沒有控制該戶口,因此並不知道款項有否被轉至戶口,但至少陳未有向他表示已經轉帳。
李又指,「G攬」於登報活動後,曾於2019年10月1日左右,舉行另一次登報活動,由於李早前已因不同意登報而離開群組,因此不知道活動詳情。李補充,由於群組內主張登報的人已離開,群組亦轉向不同意登報,因此李亦重新加入群組。
控方引述李、陳及Mark Simon的WhatsApp對話,顯示陳於2019年9月開設群組,李指當時未知Mark Simon是誰,但後來從報章得知是被告黎智英的助手。
控方問及陳於群組內提及的「Cath」,李供稱「Cath」屬前線,而他本人則屬後線,又指他與「Cath」曾與美國參議員斯科特(Rick Scott)在港會面,當時「Cath」講述在前線看到的示威場面,李則講述香港的眾籌活動,並希望美國「做啲嘢」。
控方問及為何李會被邀請與斯科特見面,李供稱,或因他曾舉辦國際登報,以及曾參與聯合國人權會議,「喺國際線上有做過嘢」。李解釋,「國際線」是希望引起國際關注香港民主,而重光團隊則是希望透過國際游說,令國際間「做一啲嘢」應對香港情況。
聆訊明(21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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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